新闻资讯

2018年1月1日起,杭州市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起,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之前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50%计算,作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年限。

简单的说,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比原来增加了费率为0.5%的失业保险费,但失业后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待遇水平也大幅度提升。


一张表读懂农合工

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后

可享受的新待遇


项目

城乡统一前

城乡统一后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单位费率

0.5%

0.5%

个人费率

/

0.5%

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目前为643元/月

/

失业保险金

/

1608元/月

领金期间的职工医保

/

243.74元/月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生育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价格临时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

/

⊙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参加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按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要注意的是,既然是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将与城镇职工完全一致!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手续请戳这里。


温馨提醒

在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实施前,符合享受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领。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松和时代克亚时代广场2108号
李老师:152-6747-8477
李老师:177-6458-6066
兰老师:189-6996-7842
座   机:0571-85385567
邮   箱:15267478477@163.com / 318293127@qq.com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