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且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
2、符合本市公安部门规定的进杭落户政策;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
二、申请材料
人员类别 |
申请材料 |
备 |
注 |
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
①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
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
|
|
|
||
②户口迁移证( 或户口本、户籍证明) |
|
|
|
③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 |
|
|
|
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 |
|
|
|
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 |
|
|
|
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 |
|
|
|
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 |
|
|
|
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 |
|
|
|
在杭无房证明 |
|
|
|
④身份证 |
|
|
|
|
|||
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 |
|
②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 |
州市 |
|
|
|
|
||
③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在杭无房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身份证 |
|
|
①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
①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
|
②户口迁移证( 或户口本、户籍证明) |
②《就业报到证》须经本市(区) |
|
|
|
|
③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须在职) |
人力社保部门报到确认 |
|
③参保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单 |
||
位名称、在杭《劳动(聘用)合同》 |
||
④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或已缴,且单位在缴) |
签约单位名称、《就业报到证》上 |
|
的就业单位名称须一致 |
||
④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
||
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代替③、④两项申请材料 |
||
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紧缺专业专科生 |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人员请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
①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
②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 |
②参保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单位名称须与在杭《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一致 |
|
③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须在职) |
||
③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代替③、④两项申请材料) |
||
④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已到账,且单位在缴) |
||
④本科生没有取得学位证书的,须由学校出具没有取得学位证书原因证明 |
||
⑤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在杭无房证明 |
||
⑤紧缺专业专科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目录名称一致人员 |
||
⑥本科生年龄为 4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专科生年龄为 35周岁以下 |
||
⑥身份证 |
①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
①《就业报到证》须经本市(区) |
|
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报到确认 |
|
③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 |
②参保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单 |
|
|
位名称、在杭《劳动(聘用)合同》 |
|
合同(须在职) |
签约单位名称、《就业报到证》上 |
|
④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 |
的就业单位名称须一致 |
|
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 |
③应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 |
|
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 |
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是指高 |
|
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或 |
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 |
|
应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
已缴,且单位在缴) |
凭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 |
⑤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 |
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教育行 |
|
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 |
政部门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应 |
|
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 |
届毕业生 |
|
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 |
④申请落户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 |
|
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未婚 |
下条件:浙江籍生源、在浙江高 |
|
申明。 |
校毕业、就读时非在职、未婚、 |
|
⑥身份证 |
30周岁以下;办理期限为:毕业 |
|
|
|
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 |
|
|
至次年 6月底 |
|
|
|
|
①毕业证书 |
①参保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单 |
|
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位名称须与在杭《劳动(聘用)合 |
|
③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同》签约单位名称一致 |
|
④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 |
②所获中、高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 |
|
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 |
证材料,请按市公安局的要求提供 |
|
合同(须在职) |
③须符合年龄要求:中级职称 45 |
|
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 |
周岁以下,副高职称 50周岁以下, |
|
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 |
正高职称 55周岁以下 |
|
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 |
|
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 |
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 |
|
|
已到账,且单位在缴) |
|
|
⑥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 |
|
|
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 |
|
|
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 |
|
|
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 |
|
|
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 |
|
|
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 |
|
|
在杭无房证明 |
|
|
⑦身份证 |
|
①学历及学位证书 |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
|
|
②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
②《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
|
③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
由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 |
|
④驻留国使、领馆教育处《留学 |
心(中河中路 238号杭州市人力社 |
|
回国人员证明》 |
保综合大楼 2号楼 7楼)办理 |
|
⑤《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
③申请落户人员当前就业单位须 |
留学回国人员 |
⑥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 |
与《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
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 |
上的就业单位一致 |
|
|
||
|
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 |
|
|
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 |
|
|
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 |
|
|
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 |
|
|
在杭无房证明 |
|
|
⑦身份证 |
|
|
|
|
市内迁居人员 |
①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
杭州市区家庭户口不予受理 |
②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在杭无房证明 |
|
|
|
||
|
||
|
||
|
||
|
||
|
||
③ 身份证 |
|
※1、以上申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同时备妥公安部门要求存档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提交审核后须退还当事人的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备案);
2、需经市(区)公安机关进杭落户审批人员(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需填写《进杭落户审批表》,《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或杭州人才市场服务窗口领取;
3、需通过就业调整(改派)进杭落户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先办妥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就业报到证》须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签;《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载内容有涂改、修改的,须回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4、2015年 7月10日以后,各省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必须使用新版(《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2015年印制”字样和“原住址”一栏所填具体住址后面加有“(城镇)"或“(乡村)”字样);
5、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进杭落户所需申请材料中的《户口迁移证》改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另提供学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6、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有效期一般均可顺延至毕业当年12月 31日止;
7、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由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上城区开元路 40号)出具;
8、杭州市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通信工程、通讯技术、通讯与信息技术、通讯与网络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药学、药物制剂、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气技术、精细化工、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模具、高级护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2016年9月新增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城乡规划、通信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贸易实务等14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