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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职称类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0版)

职称类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由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已缴状态)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职称证书

6、职称评审表

7、职称考试合格登记表

8、劳动合同

9.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9.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户口本可当场领取,身份证待图像和指纹采集完毕后一般10-20个工作日快递至申请人,统一发邮政EMS到付件)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杭州市职称类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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