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财政部发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通知,主要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起:
1.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2.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1、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昨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可知,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一、哪些行为属于处罚的范畴?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二、违反任何一条都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吗?
其实只有构成犯罪的,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不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老板指使会计违法如何处理?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五、会计履行职责却被打击报复的怎么办?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上述5个问题中可以看出,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的同时,也保障了大家的权益,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被打击报复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2、会计人员概念确定
什么是会计?《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做出了更正,我们来做一个比较。

从中可以看出,新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关于会计工作的范畴删除了“会计信息分析应用”,并强调了“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会计工作的内容。
3、从事会计工作
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一、没有会计证书的会计,再见了!你不具备会计的专业能力
对于会计来说,证书是代表会计专业能力之一的表现。
会计证取消后,初级证书正式沦为会计门槛,以前做会计只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现在就不太可能了,目前大量的企业招聘已经开始要求会计人至少手持初级证书,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持会计从业书的有超过2000万,如果这部分人群不尽快考到初级证书,将难以找不到工作。以下是部分地区招聘会计的要求:
某外企会计专员招聘要求

北京某公司财务助理招聘要求

以后没有初级证书你将无法从事会计工作,在各地区还没有普及对初级作为招聘必备之前抓紧时间拿到证书,2019年初级考试报考政策不到1个月,希望没有初级证书的会计做好相关准备,错过了2018,明年的初级千万不要再错过了。
二、财政部: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不能做会计了
今年5月底,财政部印发了一份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疑:其中明确提出几点,给大家列举一下:

1、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或不能从事会计、不能考取证书
政策规定来看,继续教育将作为求职聘用标准,成为升职加薪的标准,还将成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参考标准,以及高端会计人才的标准,总之十分重要,一句总结:不参加继续教育你就要告别这个行业了。

2、继续教育新规定要求每个人都参加,第二年开始
针对取得证书(所有会计资格证书)的第二年必须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没有证书且从事会计的第二年就要开始参加试,如果前面没有参加是可以补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大部分会计人认为以后再也不用继续教育了,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之前的继续教育更多的是针对持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群,但现在不同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只是行业改革的一部分,那么继续教育同样会调整,让大家意外的是,继续教育更严了,不参加继续教育,你未来可能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不能参加会计考试(针对职称类),甚至告别这个行业。
由于新规才刚刚确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以部分地区18年会计人员管理规划相对滞后,但是可以预见19年将成为全国会计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最重要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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